本报讯 韩城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坚决和以权代法、以言代法现象作斗争,冲破重重阻力,在被诉方无理拒绝到庭的情况下,缺席裁决了一起辞退工人争议案。
韩城市自来水公司一领导以“思想认识有问题”为借口,提出辞退本公司工人徐敏杰,公司工会委员会认为不符合法律规定,表示了不同意见。这位领导却在程序和手续都不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强行辞退了徐敏杰,在职工中造成了很坏的影响。韩城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审理这一案件时,两次传讯这位领导,但这位领导却置之不理。有关方面个别负责同志还设置障碍,阻挠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对面重重阻力,韩城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了缺席仲裁。裁决意见是:韩城市自来水公司对申诉人徐敏杰辞退理由不当,应予以纠正;自来水公司支付30元仲裁费,并赔偿徐敏杰的一切经济损失。仲裁决定发生法律效力的5天内,自来水公司必须结清一切经济手续。 (常元龙)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