阙铮
不知从何时起,“并列”一词似乎吃香起来了。屡见报载,在一些产品评比会上名列冠、亚、季军有多种产品“并列”的情况时有所见,实在令人费解。
当然,“并列”并非不能出现,象百米赛跑,偶有两名选手同时到达终点,成绩并列不足为奇,因为只有一个时间标准。即使如此,这种机会也是极为罕见的。而物质产品的评比,内容复杂,项目很多,要让不同产品获得同一分数,评为同一等级,其概率几乎等于零。退一步说,纵然出现并列,亦应再根据评比内容,择其佼佼者为榜首,为何要让多种产品并列同一名次呢?
“并列”的出现是一种不正常的现象,显然与评比中随意降低标准或迁就有关,人们也不难从中察觉出弄虚作假、名不副实的影子。结果往往导致鱼目混珠,影响了那些真正属于优质产品的声誉。因此,还是不搞“并列”为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