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商洛地区工会办事处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决定在全区119个工交、建筑企业建立健全劳动保护组织。目前,地直14个工交、建筑企业中,有9个单位的组织已建成,并开展了活动。
为了准确掌握情况,分析事故原因,他们在全区工交、建筑企业中建立起“工人职员伤亡事故综合报表”和“尘毒危害综合报表”,建立了有人劳、卫生、经委、工会参加的地区劳动保护工作委员会,加强劳动保护工作的指导,探讨研究有关问题。同时,地区工会在地区和有关部门、地直工交、建筑企业和各县工会聘请了21名熟悉劳动保护业务的同志,担任兼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代地区工会行使职权。
他们对各县工会分管劳动保护的干部和地直工交、建筑企业的工会主席及专(兼)职劳动保护检查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学习了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三个条例。(张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