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财政部已经明确规定“个人不能索取或收受回扣,否则按行贿受贿惩处”,浮在报纸上明文发布后,那在社会上大量蔓延的“回扣风”是否有所收敛呢?7月22日至25日,记者带着这个问题到正在西安举办的“西北五省区商品交流会”上泡了两天。对我的第一个印象是,回扣在这里仍然是公开的“秘密”,而且是货主手中的王牌。
交流会商品展销点设在西北建筑工程学院。这两天,虽说天气炎热,但参加交流会的人仍络绎不绝。当我来到四川青川县一家中药摊点时,卖主很热情,操着浓厚的四川话说:“要点啥?”随后又悄声告我:“你如果要的多,我给回扣。”他指着杜仲:“这个60无1公斤。我有4吨,1公斤给你扣1元。你如果全要,是多少钱你知道。”说完狡黠地笑了。在河南汝南红星皮鞋厂的摊点,一位40多岁的的人顺手给我递来了一支带嘴香烟,问道:“你是哪儿来的?”“青海”。我敷衍了一句.卖主好象看到大买主,“找们厂的翻毛毛皮鞋最适合你们哪儿”.我没回答。他又凑上来悄声说:“一双回扣两角,给现钱,你看如何?”我转了一圈,见大多数推销单位都有回扣,货越是质量差,回扣的数字也就越大,那里的回扣多,那里的采购员也就多!
从回扣的方式上看是五花八门,但结果都是油水流入个人的腰包。洛阳钢床厂推销的各种钢床的产品价格表均是三种价格。如一张平型病床,优惠价100.32.元,销售价110.40元,零售价121.50元。你如果要发票上可按零售价开,厂方可按优惠价收款,中间的差价款21.20元由厂方付给采购人员,而且“绝对保密”.广州廉江县某商场一采购员在西安新城区某服装厂的摊点上,一次订货205400元,他告诉我:“这里可得4%的回扣,油水大着呢!”在浙江缙云某烟花厂的摊点上,该厂一业务员告诉我:“河南安阳某批发部由科长带队。一次订货30万元,回扣是3%,”如此一转手,成千上万的人民币就到了手,既不需依法纳税,又有人为你保密。无法查对,这样谁个还会考虑到产品质量呢?怪不得交流会上有人讲。“最肥的是昧了良心的采购员!”
当然,也有不给同扣的单,也有不吃回扣的个人。但他们似乎还没有达到“正能压邪”的作用。在杭州东升电器厂的摊点上,推销产品的是厂长周麟。我私下问:“有回扣吗?”回答很干脆“没有。”“这年头做生意可要灵活点。”他说:“我是靠质量来占领市场,不是靠回扣打开销路。”有的采购员一听这话,一撇嘴就走了过去?记者也了解到有位山西的老采购订货时,卖方为了想让他多订点货,主动为其加3%的回扣,没想到被这位老采购给呛了回去:“少来这一套,货好了就订。”
当记者就上述这些现象和主办单位的同志交谈时,得到的回答是:我们只管组织,为其提供方便,这些事咋管!
(本报记者 柳江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