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讯 中华全国总工会提出了工会改革的基本设想,把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利益和民生权利的职能作为改革最重要的目标,以使工会真正成为独立自主、充分民主、职工信赖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和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发挥重要作用的社会政治团体。
这个设想是全国总工会10届13次主席团会议原则通过的。它确定的工会其他3个主要职能是;吸引职工群众努力完成改革、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参与企业、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广泛开展职工培训,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设想》指出,工会是包括最广泛的工人阶级成员的群众组织。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职工群众有着和其他补会利益群体不同的具体利益。官僚主义和封建主义,资本主义腐朽思想也会构成对职工利益的侵犯。因此,维护职工群众的利益仍然是工会所以存在的基础,工会必须认真地表达和维护自己所代表的群众的具体利益。
这个《设想》在谈到理顺党、政府和工会的关系问题时指出,稂据党的13大精神,党对工会实行政治原则,政治方向、重大决策的领导,并支持工会组织上的独立性,不包揽和干涉工会的日常事务。
《设想》为工会的近期改革提出的另一主要任务是:密切工会与群众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