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健美比赛有哪些项目?
1、按性别分为:男子个人、女子个人、和男女混双。
2、按年龄分为:年龄在21周岁以下(以生日为准)为“青年”,21周岁以上为“成年”,40岁以上为“元老”
3、按团体分为:
(1)“集体造型”,是以每个队参加个人比赛的运动员为基础,至少三人,最多五人为一个队。
(2)“团体比赛”:是以参加比赛各队的运动员,在各级别中所获得名次计分。
4、在全国比赛中,可增设:“全场冠军”。
(二)健美比赛分哪几个级别?
健美比赛一般都是根据运动员的体重进行分级比赛。男女混双不分年龄和体重。我国在历届力士杯比赛中的暂行规定为:
1、男子有四个体重级别:
(a)最轻量级:体重65公斤以下。
(b)轻量级:体重在65公斤以上至70公斤。
(c)中量级;体重在70公斤以上至80公斤。
(d)重量级:体重在80公斤以上。
2、女子有二个体重级别:
(a)轻量级:体重在52公斤以下。
(b)中量级:体重在52公以斤上。
(三)健美比赛运动员为什么要穿规定的比赛服?
健美比赛的主要特点是展现“人体美”。为了充分显示运动员的全身各部位的肌肉、形态和线条,它包括胸、背,臂,腹和腿等。因此国际健美竞赛规则中规定,男运动员要穿紧身的“三角裤”。女子规定穿“比基尼”(俗称“三点式”)。同时还规定比赛服的颜色,必须是单色的,不能带有花纹图案商标和带有金、银闪光色等。男女混双的比赛服和上述一致,必须颜色一致。运动员在比赛中,除了穿规定的比赛服和挂着号码牌外,其他都不准穿带。例如:不准穿鞋、袜;不准戴手表、戒指、手镯、脚镯、项链、耳环、装假发、分散注意力的装饰品或者身体外型上有人工的刺花、身上不准贴胶布或裹绷带;不准吃胶姆糖、糖块或吸烟。女子头发规定在预、复赛时不能披到肩部,在决赛时女子头发可以修饰。
运动员身体上色是可以用的,但必须在预赛前24小时(称量体重前)就用上,禁止用易擦掉的色。运动员身上只允许涂少量的油(一般用无味的稀植物油,不能用矿物油),禁止用珠光色油。在比赛中,如果裁判长认为涂的油过多时,即命令运动员擦掉后,再准许上场比赛。
(四)健美比赛中,裁判员的主要评分依据是什么?
裁判员是根据“健美比赛的评分标准”,对参加这级别比赛的运动员逐一或逐对进行相对的比较来排列出先后不同的名次分(即评分)。裁判员把认为最好的排在第一位(即第1名),比第一位稍差些的排第二位,次于第二位的排第三,一直排到最后一位(即最大的分数。)
裁判员的评分主要是按下述五个方面的总观感觉的比较来进行评分的。
1、男子个人“评分”的重点顺序应该是
(1)“肌肉”——是指全身肌肉的发达程度。
(2)“平衡”——是指体格比例的平衡性。
(3)“匀称”——是指运动员全身肌肉发展的匀称性。
(4)“线条”——是指肌肉与皮肤之间的脂肪含量,即肌肉线条的明显性。
(6)“造型”——是指运动员所具有的发达肌肉群,能用一定的肌肉控制能力(配合音乐的节奏)用艺术造型的表演技能充分的表达出来,充分体现出造型动作与艺术的表演能力结合起来。
2、女子个人“评分”的重点顺序应该是:
(1)“平衡”——是女子运动员的体型应符合“女性”的特征。整个身段的骨架和形态具有“女性美”。
(2)“匀称”——是指通过锻炼后,全身肌肉发展的匀称性以及肌肉和脂肪的含量比例是否适当。
(3)“肌肉”——是指通过锻炼后,肌肉的发达程度。当然她们不能用男子的发达肌肉程度与女子相比较。
(4)“线条”——它包括二个内容,一是肌肉线条的明显性,二是女子体形的线条美。当然女子肌肉的清晰不能与体型消瘦和身上多筋而没有肌肉轮廓混淆起来。应使肌肉与形体线条结合起来看。女子应该有一定的肌肉块和适当的皮下脂含量。
(5)“造型”——是指运动员对造型姿势和自选动作的表演技能,它与舞蹈和体操表演有区别。但在自选动作的过度动作中,也有适当的配合舞蹈、体操和芭蕾等动作结合起来。主要是造型动作一定体现“健美”的特点,而且还要有“静止”过程。
3、“男女混双”评分的重点顺序,它和女子个人的评分有相类同。但还必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男女运动员之间的身材是否相配?就是两个人的高低是否,和谐相称?
(2)男女运动员的体格、肌肉发达程度是否相协调?就是体格、肌肉和体形是否匀称,皮肤色调是否一致,容貌、发式和精神气质是否吻合?
(3)男女运动员的表演技能和配合是否协调、默契,是否有整体化?以及精神状态、仪表等各个方面结合起来进行准确的评分。
(体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