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8年10月11日晚11时,笼罩在夜色中的古城西安慢慢地静了下来,一个身着警服,手拿警棒的“民警”领着四个“联防队员”走进西五路风华旅社。那位“民警”掏出一个蓝皮工作证在服务员面前晃了晃,拉长声音说;“我们是西安市公安局三处的,来查店!”服务员连忙领着五人到房间清查。他们清查了几个房间后,来到一间住着两位安徽客人刘万华、单正良的客房。那位“民瞥”在清查他俩的物品时突然发现床下一纸箱内放着几十条价值2500元的高档香烟,便质问刘:“带这么多烟是不是倒卖?先没收了,查清楚再说!”说完便示意后面四位穿便衣的人将箱子抬了出去。刘万华连忙求情,然而换来的却是一张没收香烟,并罚款135元的字条。
这几个人扬长而去后,刘万华心里犯开了嘀咕:“没收我的香烟仅写个字条,没有印章,会不会是假的?”他立即到西五路派出所报案。派出所迅速与市局三处联系,得到的是否定的回答。于是,破绽露了出来,通缉令发出了。
12日晚11时,火车站广场派出所民警马克荣在火车站兴隆茶社执行守候任务时,发现一自称是车站广场派出所联防队员的青年正在清查旅客的提包。马克荣心想:今晚联防队员没有任务呀!再说这个人我怎么没见过。他觉得其中有疑,便将那位青年带回派出所,
原来,他正是冒充公安人员在风华旅社进行敲诈的案犯——西安市胡家庙金属结构厂工人韩宝安。根据他的交代,车站广场派出所又将其他四名同案犯一并抓获,并从韩的家中搜出警服两套,电警棒一个以及伪造的新城公安分局工作证。(王建华
马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