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最近,西安市东郊第四职工物价计量监督检查站跟踪查处了一起味精内加盐的案件,使更多的群众免于上当受骗。
11月15日,秦川厂一职工在本厂新建一村副食店买了一袋由广东潮州市庵埠喜兴食品厂、广东潮州市庵埠食品调味厂生产的味精,使用中发现味精中有许多盐粒,即向第四职工物价计量检查站报告。该站领导非常重视,当即派检查员张兆灿、姬西胜、杨斌等同志查处此案。11月16日,检查员经过周密调查,了解到此味精是该店从雁塔区南廓门副食公司批发部购进的。他们顺藤摸瓜,立即去该批发部了解情况,该批发部回答说此批味精是雁塔区贸易中心栈批发给他们的。第二天,在副站长姬风义带领下,检查员又驱车前往雁塔区贸易中心栈。经查,这批货是该栈1987年3月份从广东潮州市庵埠食品调味厂购进的,其购进了2万袋。四站检查员向该栈领导说明情况后,即全部没收了库存的一万七千多袋味精。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查处中(王振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