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物价大检查开展以来,各地物价检查部门陆续查处了一批价格违法案件。这些违法案件,有的是超越权限擅自调整产品价格;有的是层层转手加价倒卖重要生产资料和紧缺消费品;有的是将计划内产品转为计划外高价销售:有的是巧立名目乱收费用。
西安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从1986年7月开始,将购进的本应按进货原价直接用于建筑工程的钢材、水泥等物资均按自行规定的大大高于进价的统一价格,开具调拨结算单据向公司内部各施工点销售,并按加价后的价格计算工程成本和造价,非法获利90多万元。西安市碑林区物价检查所于1988年3月28日作出处理决定:没收全部非法所得,并处以非法所得10%的罚款。
宝鸡石油钢管厂今年以来将部管价格的计划内焊管870吨,擅自每吨提价130元销售;将计划外焊管突破最高限价销售,共计获取非法所得25.6万余元。11月7日,宝鸡市物价检查所作出处理决定,没收了全部非法所得。
西安市轻化公司自1986年以来,在经营三角带中,采取由工厂直接销售,并代公司开售货发票,向用户收取管理费,再由工厂统一返还管理费的办法,非法获利2万余元。西安市物价检查所于1988年9月20日全部没收其非法所得。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