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业勇 李忠效
故事一
王刘氏老太太的丈夫1962年饿死了,留下了三个儿子。老大老二都早已成家另立门户。1987年11月7日,她最小的儿子也结婚了。小儿子是市某厂的工人,厂里房子分不到,和老母亲住在一起。三个儿子中,王刘氏最喜欢小儿子,但是惯子不孝,小儿子夫妇只把残汤剩羹给母亲吃,并且,让母亲承包了所有家务活。媳妇动辄训斥虐待婆婆,儿子对此姑息纵容。母亲忍气吞声——她从前是某大资本家的佣人,也习惯了。后来,媳妇又提出由兄弟轮流负担老人。小儿子对爱妻言听计从。母亲流着泪恳求小儿子不能这样。两口子不同意,结果,老人只好在三兄弟家之间轮流转。而老大老二也并非孝子,两个媳妇对婆婆更是没有好脸色。老人落得这般田地,比在资本家那里帮工还不如,她彻底伤心了。八八年春天的一个深夜,她悄悄地换了一身新衣服,洗洗脸梳梳头,在一棵树上挂了根绳子,一蹬板凳上吊死了。
尸体送到殡仪馆,儿子们最后顿起孝心,要凑钱买一套寿衣给老太太换上,但又都不愿动手为母亲穿,这些事就都落到整容的身上。
整容工庞腊云拿着寿衣为老太太换衣服,整容间里只有她和老太太的尸体,当她揭开老太太的贴身背心时,发现有一个小纸袋缝在上面,她用剪子铰了下来,里面是一张纸,上面写着几行歪歪扭扭的字:
民国38年我东家去台湾,给我两根金条作工钱,作为我唯一值钱之财产,一直保留至今,本准备留给后代,但现在已无必要。金条埋于英雄山公园后山望湖亭南墙脚下一尺五处,旁有一碗口粗楝树做记号。如谁发现这张纸,便说明是为我净身整容者,凭纸挖取金条,权作酬金。如无人发现,便永久埋于地下不见天日!儿子不孝,痛心疾首,事出无奈,永不后悔。 此嘱
王刘氏立 公元1988年3月28日
庞腊云明白了。但是,她怎能侵吞别人的遗产呢,可也不愿让金条落到这些儿子们的手中,因为这不是老人的遗愿。庞腊云悄悄地把老人的遗嘱收好,利用一个休息日,交给了街道办事处,并随办事处的同志一起,至公园挖出了那两根沉甸甸光灿灿的金条。
故事二:
从告别室到焚尸间有一条走廊,穿过走廊就到了尸体输送带,输送带把一具具尸体送到轨道车上之后,轨道车便驮着尸体行走寻找炉口。焚尸车间通常是封闭的,外面人无法看到里面的操作情况。
已经到了下班时间了,但必须在下班之前把所有上了输送带的尸体都烧完,这是火葬场的规矩,也是规定。周新春站在轨道车旁向操作间的陈师傅摆了摆手,陈师傅用他粗粗的手指在一个圆圆的红按钮上一点,停在轨道上的运尸车懒洋洋地动起来,行至三号炉口,周新春又做了个“停”的挥手姿式,车停了,但按了一下红按钮,送尸车毫无反应。
“娘的,八成又是电机坏了。下班了,成心捣蛋咋的!”陈师傅边叨叨着边走下操作台来,一直走到运尸车旁。
“来,帮我把尸体抬下来。”陈师傅对周新春招了招手。
两个人一个搬头一个抬脚把尸体从运尸车上抬了下来,轻轻放在地上。
电机修好后,两个人又把尸首抬上送尸车,可盖在尸首身上的绣着龙凤图的白缎却滑在地上,躺在送尸车上的死者一览无条。
死者是一位老翁,至少有85岁,他穿一身笔挺的毛毕叽中山装,外罩一件雪花呢大衣,全身垫在一床簇新的纯毛毛毯上。死者的左手腕上戴一块金壳手表,右手的食指、中指、无名指分别套着3个金戒指,头下还压着一叠人民币,估计有1000元。
这些都是准备随尸体烧掉的。周新春当火化工近十年,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丰厚的随葬品。他把陈师傅叫了下来,两个人商量怎么办?
早已下班,人都走空了,车间里只有他俩。两人站在当地,站了有3分钟都没说话。
周新春首先开腔:“这些东西,烧了太可惜了,叫丧户来一下,让他们留下吧!”
陈师傅从沉思中抬起头来:“哦,对对,应该物归原主,物归原主!”
丧户早回家了。他们把金戒指、金表、钱、大衣和毛毯留下交给了馆里,把尸首送进了火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