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铁一局工会在女工中就关于维护女工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了一次调查摸底。调查结果表明:一些基层单位对女工关心不够,有的还严重违反《女职工劳动呆护规定》。
铁一局有女职工一万多人,占全局职工总数的1/5调查的情况表明;有60%的女工反映单位对她们“关心不够”或“很一般”,有20%的人认为“无人过问”。在调查中还反映出某些基层单位的女工权益受到很大损害。一些单位规定,凡病假,一律发50%的基本工资。有的单位竟无视国务院的有关规定,给实行计划生育的女工56天产假(应是90天)。五处有一女工在经期间还要完成承包任务,结果导致大出血。为此,广大女工要求单位领导能严格按照国务院颁发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办事,呼吁全社会都来关心女工的切身利益,使她们能在一种平等和谐的环境中工作。
(王永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