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棉八厂织袜分厂部分职工:
陕西工人报转来你们的来信,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中、夜班费是为了补偿职工在夜间工作要付出更多的劳动消耗而设立的一种津贴;物价补贴是为了保障职工实际工资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下降设立的一种补助,二者分别属于保健性质和生活补贴性质,不能纳入劳动报酬的范围。因此,不宜列入计件工资的计价单价中。按照你们单位现在的做法,混淆了职工劳动所得与职工都应该享受的津贴与补贴的界限,这样势必造成了三班均享中、夜班补贴有和职工的固定生活补贴不能都固定享有的现象,这与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相矛盾。这种情况在其他企业也有。所以希望这些企业应当采取相应措施,改变这种不合理做法,不断完善计价单价的制订办法,使劳动报酬的分配日趋合理。省总工会权益保护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