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宁光
在一些报刊上,人们常常可以看到这样的“新闻”:某人曾拒贿多少次,拒贿金额达多少元。更有甚者,有的报刊竟有声有色地描绘某人如何把行贿者拒之门外,如何退回送来的礼品。读来倒也精彩,但笔者却感到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味道。
首先,行贿受贿是广大人民群众深恶病绝的官场丑恶现象,是为党纪国法所不容的。党员干部拒贿,是起码应该做到的。如果把这作为新闻,那岂不是大大降低了党员或国家干部的标准了吗?
再说,一般说来行贿受贿都是在私下暗中进行的,很少有第三者介入。大肆渲染某某人如何拒贿,甚至把拒贿的金额也说得一清二楚,反倒使人感到其中可能有诈。
笔者认为,廉政建设要动真的,来实的,既不能降低标准,也不应玩文字游戏。
但愿这类事例不要作为新闻再度出现在报刊上。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