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仁
近日来,西安地区有些人在城区四处设置路障,堵塞公共交通,致使西安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停歇,许多职工无法上班;同时,他们还到西安地区一些大中型骨干企业堵住大门,不让职工进厂上班。这种行为已引起了广大职工的焦焦虑和不满。
我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63条,66条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7条都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准……在街道上堆物或者有其他妨碍交通行为。而少数人竟置国家颂布的交通、治安法规而不顾,任意在街道设置障碍,堵塞交通,这完全是一种目无法纪的无政府行为。其结果,必然导致城市的公共交通被堵塞,城市的生活秩序、社会秩序,以及工厂、机关、学校的生产和工作秩序的混乱,后果将不堪设想。
工厂是创造物质财富的场所,广大职工的劳动权是受宪法保护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以任何理由阻碍职工上班。扰乱工厂等单位的秩序,阻挠生活、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必然会打乱今年的经济建设计划,使目前紧缺的市场供应出现更大的困难,这对国家、对人民、对职工个人都将会带来严重损失。这是一切真正有爱国心的人决不愿意看到的,也是我们广大职工所坚决反对的。
我们奉劝那些继续还在这样干的人,尽快停止一切违犯法律和法规的行为,尊重工人的上班自由和劳动权利,以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且勿再做这种亲者痛、仇者快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