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了加强对劳动合同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工作,同时解决劳动争议仲裁的统一收费问题,最近国家劳动部、财政部和物价局联合下发了《劳动合同鉴证和劳动争议仲裁收费及使用范围暂行办法》,我省有关部门要求各个企事业行政单位认真执行。
这个“暂行办法”规定,劳动合同都应由劳动行政部门的劳动仲裁机构审查和鉴定。劳动合同鉴证费每份五元,由单位支付。鉴证内容包括:劳动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内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是否符合国家关于招收职工的规定;当事人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是否明确可行;鉴定合同时双方是否坚持了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原则;鉴定劳动合同的手续是否完备,文字表达是否清楚。劳动争议当事人申请仲裁的费用包括受理费和处理费。受理费标准:三人以下的20元;四至九人的30元;十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50元。处理费按照鉴定、勘验、旅差费用和误人误工补助等实际开支收取。仲裁费用由当事人败诉的一方承担,当事人部分败诉的,其仲裁费由仲裁委员会决定双方各自应分担的数额。
(于午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