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人民银行咸阳市分行营业部主任邵晋国、办公室主任兼劳司负责人刘有恒、咸阳市分行劳司负责人田久伙同西安秦川机械厂停薪留职工人徐宝玉,私自挪用信贷资金一百四十万元进行非法经营,并收购倒卖黄金饰品一万三千六百多克,牟取暴利八万余元。最近这四名案犯被咸阳市检察院依法逮捕。
咸阳市分行营业部劳司没有经营金银制品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市分行劳司虽有许可证未办理经营金银制品营业执照。但邵晋国、刘有恒于一九八八年十月得知徐宝玉在推销金银饰品时,即与徐勾结,用三十八万余元从深圳私人手中购得黄金饰品三千克,刘还给自己和徐购买价值一万九千元的黄金饰品。同年十一月,田又在邵的介绍撮合下,采用同样渠道用公款为市分行劳司购黄金饰品一万克,价值一百三十万元。他们将购来的黄金饰品分别以每克一百三十八元、一百四十五元的价格卖给顾客,共获利八万余元。 (成检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