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盾 锦东·
近日从报上看到,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它成立40周年之际,在全国又开设了一种新的“特种保险业务——厂长经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公司支持、保护改革中的厂长经理固然不错。但是企业厂长经理们且不要认为有了这种保险就可以不作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沈阳市优秀企业家、沈阳人民旅社总经理王淑琴被害是有血的教训的。让我们听听凶手李丹在临刑前的几句话:“我已被判死刑,但我还要向人们说一句话,领导要多找职工谈谈,要多作职工的思想工作,不要把矛盾激化,我和经理没有冤仇,把她杀了挺后悔。”
李丹理应伏法,但作为领导的王淑琴就一点责任也没有吗?如果李丹第一次找她,她不是硬梆梆地甩出三个字“没时间”,而是热情接待,促膝交谈;结果会怎样呢?如果李丹第一次持刀威胁被制止后,不是仅仅扭送公安机关了事,而是站在李丹的位置设身处地的去考虑解决问题,结果又会怎样呢?这损失难道仅凭事后保险赔偿就能弥补得了吗?
解决企业家意外伤害的问题,仅仅靠保险不行。最根本的还是要依靠我们党的根本法宝——思想政治工作。企业领导者和职工关系好了,人民内部的矛盾绝不会发展到你死我活的程度。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