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总工会办公室主任李天保
去年12月20日陕西省人民政府与陕西省总工会第一次联席会议,就颁发《陕西省贯彻执行《企业按》加强职工民主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4小议题,经过讨论作出了相应的决议。现将这4个议题贯彻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陕西省贯彻执行《企业法》加强职工民主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在第一次联席会议上原则通过后,又作了一些细节上的修改,于今年3月4日由省人民政府正式下发试行。半年来,我省各级政府和工会,为贯彻落实《实施细则》做了大量的工作,据对10小地、市和31个工交产业厅(局)调查,在宣传贯彻《实施细则》过程中,政府主管部门和工会配合紧密,工作抓得紧,效果比较好的约占三分之一。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不少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还没有把贯彻《实施细则》工作提到议事日程;不少企业职代会活动仍然很不正常,职权很不落实,侵犯职工民主管理权利的现象屡有发生,如何对任意违反《实施细则》规定的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关于恢复职工保健食品按实物标准发放的议题,根据第一次联席会议的决定,省劳人厅和省财政厅去年12月30日即联合发出了《关于职工保健食品按实物标准发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下发后,各地、市和省有关厅局的劳动部门十分重视,贯彻落实较快。当前存在的问题是,一些新建、扩建、改建企业新增的从事有毒害作业工人的保健平价油还没有解决。
三、关于解决省级以上职工劳模生活困难的议题,根据第一次联席会议的决定,省财政厅已于今年1月拨出5万元交省总工会掌握,用于劳模管理和解决劳模的特殊困难,并决定今后每年拨交一次。今年春节期间,省总工会已对一百户生活困难的省级以上劳模进行了补助。今年春节期间,省上和地、市、省有关厅局及企业对劳模进行了一次广泛的慰问,不少劳模感动得热泪盈眶,群众也从中受到教育。当前的问题是,一些地方和单位对工人劳模的一些突出困难问题还没有切实重视和解决。
四、关于发挥职工物价监督作用的议题,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总工会根据第一次联席会议讨论的意见,及时向省政府写了《关于充分发挥职工物价监督作用的几个问题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省政府办公厅今年3月4日批转下发。今年5月,省总工会、省物价局、省工商局、省技术监督局、省公安厅又联合颁布了《陕西省职工物价监督站工工作细则(试行)》,使职工物价监督工作逐步走上了法制的轨道。现在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有的市、县还没有认真抓此项工作。
总的看,第一次联席会议商定的4个议题落实情况是比较顺利和令人满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