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政治家,宋太祖深知官吏经商,势必分散精力,难以勤政,于民疾苦不能善视善理,再者官吏凭藉特权往往欺行霸市,垄断贸易,与民争利,尤其是官吏热衷于追金逐利,极易导致政治腐败,为消除这种隐患,宋太祖特诏令各地官吏,不许经商,“违者论如律”。
然而不少官吏利欲熏心,仍然我行我素,以身试法者不乏其人。对此,宋太祖一经发现,即予严惩。据载,沣州刺史白全绍与人合资在当地经商,被削职为民;兵部郎中匪躬遣人自秦州往江浙一带贩运紧俏货物,被处以死刑,尸体暴露街头。当时,不仅一般官吏违禁要受到处罚,就连宰相赵普“营邸店”牟利,宋太祖也不因他曾策划陈桥兵变,帮己夺取了皇位而轻易放过,仍加以追究,当闻知赵普尚有庇护受贿官员等行为,宋太祖更加恼火,下令将赵普交御史府问罪,不久,赵普被罢免了相职。
(据《采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