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渭南市审计局最近向全市各机关单位发出通报,严肃查处了市工商联违反专控商品购买的规定,擅自购买专项控制商品“搭车”发奖一事,决定罚款和没收资金3745.54元。
渭南市工商联在今年元月十九日召开本系统“双文明”表彰会议期间,违反国务院《关于从严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的决定》擅自购买石英钟25座,毛毯14条。作为奖金,发给十三名先进个人石英钟13架,同时“搭车”将剩余石英钟和毛毯发给市民主建国会、市工商联工作人员及企业经理等,违纪资金4000多元。渭南市审计局作出决定,处市工商联罚款2383.57元,没收资金1361.97元。同时,对三个违反专控规定供应市工商联专项控制商品的商业门店,收其经营专控商品所获利润127.95元。(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