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营惠安化工厂注重加强班组民主管理,从本厂实际出发,制定了班组民主会制度。
这个厂在前不久召开的职代会上明文规定:班组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班组民主会,并要求每月召开一次。为此,他们制订了班组民主会的主要职权,即:听取班、组长的工作汇报,讨论与贯彻执行基层行政领导的工作报告和二级职工代表会议的有关重要决定;讨论制定班组经济责任制方案;讨论决定班组内部奖金分配办法和有关职工切身利益等方面的问题,分配办法、分配结果、分配帐目要公开。班组不得截留或挪用职工的工资、奖金,要做到每月公布一次;推行民主选举班、组长制度,对不称职的班、组长提出罢免建议。 (宪志 述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