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李锦·
日前,笔者从《经济日报》上公布的“1988年我国500家大企业名单”中注意到这样一个现象;在全国500家大企业中,竟有53家是卷烟厂。这些厂家的数额占到大企业总数的十分之一还多,这不能不引起人们的忧虑和深思。
香烟对人体健康有害是早已被科学所证明的事实。目前在世界很多国家和地区,都对卷烟的生产、销售以及吸烟的场所和范围,实行了明确而具体的限制。在我国对吸烟危害人体健康的宣传也已十分重视,仅今年就开展了两次大规模的“无烟日”活动。而在全国大企业中卷烟厂竟占到如此高的比率,殊不知,这样高比率的卷烟厂是以人民的健康为代价的啊!
这些厂家在创造高额利税的同时,其产品也在给社会带来无法计算的负效益。我们切望这个危险的比率能引起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采取必要的政策和措施,及时控制并调整产业结构的布局,多发展和扶持既富国同时也利民的企业和产品,使国民经济重要基础——大中型企业,沿着健康、合理的轨道发展起来。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