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佩林·
最近我与几位“文革”前就荣获部、省级劳动模范称号的老同志交谈中得知,他们有一个共同的感觉:就是不论是上级工会组织,还是基层工会在对待劳模的态度上都有“亲新疏老”的现象。他们似乎对新劳模倍加关心,格外看重。对这些同志或提拔使用;或上学深造,或旅游疗养,可以说是关心的无微不至。而对老劳模却就显得欠够了,大多是在节日期间发张电影票和一纸慰问信就算了事。很多在其他方面予以关心。
尽管所处的历史时期不同,劳模有了“新老”之分。但他们的共同点都是为党和国家做出了突出贡献的人,理应得到同样的社会尊重。尤其值得指出的是:过去的老劳模中,大多是属于那种吃大苦、耐大劳的“老黄牛”型同志。过分的劳累,加之年事已高,使得她们中有许多人身体状况较差。因而,他们需要纽织更多的关心和体贴,不仅要在生活上照顾他们,而且要在思想政治上关心他们,支持他们在工作上发挥“余热”,绝不能让他们有失落感。
虽然各级工会组织对新老劳模不会有厚此薄彼的指导思想,但客观上出现的“亲新疏老”现象却不容忽视。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