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县县委为了落实党中央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示精神,制定出加强工会工作的5条措施。
这五项措施包括:一、加强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县委每年至少专题研究工会工作两次。除一名常委主管工会工作外,县政府要有一名副县长联系工会工作,随时听取职工意见要求,及时解决问题;建立县政府和县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每年最少召开两次。
二、吸收工会组织成员参政议政。县委、县政府在制定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重大方针政策时,凡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要有工会组织参加。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制订劳动、工资、社会保障、物价住房、安全生产等规章制度时,应有同级工会组织参与协商。政府设立的工资、物价、劳动、职称评定等关系到职工利益的专门临时机构,要吸收工会代表参加。县人大、政协委员中要有工会代表。
三、切实加强职工民主管理,各企事业单位必须按规定每年召开两次职代会,落实职代会“五权”。凡是职工民主管理搞得不好的单位,不能评先进,厂长、经理不能受奖。
四、注意从优秀工人中培养和选拔干部,使那些觉悟高、有才干的工人成为干部队伍的一个重要来源。要重视在一线工人中发展党员,改变党组织中工人党员比例偏低的状况。
五、尊重工会在财产、财务上的独立性。各单位必须按规定及时、足额地上缴工会经费,保证工会足够的活动经费。凡是兼并或没收了工会财务、财产、活动设施的单位应重新划出,交由工会管理。县财政对于工会管理的劳动竞赛、劳模管理、物价监督等方面所需经费应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以保证这些活动的正常开展。
(王俊辉 习中厚)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