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建武
明人曹臣的《舌华录》上有一条笔记说:“杨震为琢州太守,性公廉,不受私谒,子孙常蔬食步行,故旧长者,或欲令为开产,”震不肯日:“使后世称清白吏子孙,以此遗之,不亦厚乎?”这段文字记叙了杨震三方面的事情:一是为官清廉,不受贿赂;二是生活俭朴,对子孙要求严格;三是不为子孙开置产业,认为只要后世称他们是清正廉洁官吏的后人,这就是给子孙最丰厚的遗产了。
杨震是东汉安帝时人,官至太尉。他秉性公廉,一生忠直,同恶势力和不正之风作过不懈的斗争,最后竟被权奸迫害致死。关于他“不受私谒”的事,有一则拒收昌邑县令王密“暮夜金”的故事就足资证明。至于尚俭戒奢之事,他的临终遗言亦可作证。他被害临死前叮嘱儿辈和门人:“身死之日”,“以杂木为棺”,“布单被裁”,能蔽形骸即已,不事铺张,不设祭祠。
杨震的“遗产”对子孙来说,也许有人以为名声固佳,却不实惠。到底实不实惠?有益无益;末代皇帝溥仪的祖父,第一代醇亲王奕的“治家格言”,或者能说明一些理数:
“财也大,产也大,后来儿孙祸也大。借问此理是若何?子孙钱多胆也大,天样大事都不怕,不丧身家不肯罢。财也少,产也少,后来子孙祸也少。若问此理是若何?子孙财少胆也小,此项产业知自保,俭使俭用也过了。”
杨震、奕澴,都是封建统治者,他们的“遗产论”不足道也,但这例给我们提出了一个严肃的问题:倒底应为子孙后代留下什么样的遗产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