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15日至17日,汉中市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安乐死”案件。
被告王明成(陕西省第三印染厂职工)之母夏素文于1986年6月23日因患肝炎在汉中市传染病院住院治疗。6月28日上午,当王得知其母已无法治愈后,一再要求被告蒲连升(该市传染病院住院部肝炎科主任)为其母施行“安乐死”,并表示承担责任。蒲答应后,为夏开了注射100毫升复方冬眠灵的处方,强令省卫校实习生为夏注射;当天下午,接班医生李某根据蒲的医嘱,又给夏开了同样一张处方,由值班护士注射。夏于第二次注射后,即6月29日凌晨5时死于病房。经省卫生厅和省法院法医鉴定认为,患者夏素文主要死因为肝性脑病。冬眠灵加深了患者的昏迷程度,促进了患者的死亡。汉中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认定蒲、王的行为已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经庭审调查、辩论、陈述,案件事实清楚。为慎重处理,合议庭决定延期宣判,将案件报汉中地区中院审核,请示中院研究讨论后再作定性处理。
据了解,此案系我省首例,全国建国来第二例。 (张新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