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不久召开的陕西省第四届职工自学成才表彰大会上,来自西安航空电气公司法律自学小组的代表常刚的发言,引起了与会者的关注,当之无愧地被省总工会树为先进集体。
矢志自学而奋发
这个自学小组共有五人,除常刚外,还有杨荇、郭强、石新强、齐进军。他们全在生产第一线干活。他们中间年龄最大的常刚四十出头,最小的齐进军才二十来岁。这些普通工人大都是十年动乱期间走出初中和高中大门的,有的实际上仅有小学文化程度。
他们之所以走自学法律这条道,起因于一件经济纠纷。
那是1985年5月,某地一家电器厂要求他们厂加工1000多个机壳体,共计35000多元。由于在签约时不懂法,没有按照经济合同法的规定采取必要的保证措施,因而在工厂保质保量将产品如期交付对方后,货款竟难以收回。这样,不要说产值利润,连职工的奖金和加班费也全泡了汤。
学法,用法,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这个共同的心愿在他们不同的心灵中萌发了。几个普通工人,用他们长满老茧的手,捧起了法律的书本。
读书自有苦中乐
“自学之路是铺满荆棘的路”。当他们相聚在一起,参加省高教自考办开设的法律专业学习后,更是深深体会到了这一点。
1987年10月,就在临考前夕,常刚的母亲不慎从楼梯上跌倒,摔坏了胳膊,需要人在身边侍候,他爱人主动请假,让他集中精力迎考。杨荇住在爱人单位的母子间,孩子小,爱人又是高血压怕见灯光,他经常借着厕所的电灯学习到深夜。齐进军家地方小,他就早晨跑步到公园学习。
对于他们的举动,大多数人投以赞许的目光,可也有个别人说怪话,什么“学法学法,到头白搭,有那功夫不如出去弄几个钱。”厂里确有些人出去干私活,一晚上就是几张“大团结”。但他们不为之所动。买资料,他们几十、上百元的花,毫不在乎;而午餐,经常是咸菜就馒头。他们苦中作乐,借机相互交流讨论,一道难题获解便觉得比什么美味佳肴都香甜。
在学习中,他们逐渐摸索出一种“对抗赛”的学习方法,即针对某一理论或案例,几个人聚在一起以模拟法庭的样式或如军事上演习的情形,互相质疑争辩。他们先是在组内进行,然后与专业法律工作者一起讨论。这样既加深了对理论的认识,又弥补了缺乏实践经验的缺陷。
学以致用天地宽
正如他们的初衷,自学法律并不仅仅是为了一张文凭。1987年,公司开展普法教育,自学小组成员立即主动深入到车间、班组,为职工讲解法律知识。年底普法教育验收时,企业得到了上级的好评。一次,本单位一工人因家庭琐事被爱人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法院调解多次无效后,准备判离。常刚和石新强经过调查了解,认为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便上门多次劝解,最后使他们夫妻重归于好。几年来,自学小组义务为职工解答法律咨询1000多人次;义务代书诉状和其他法律文书200多份;义务调解和出庭代理民事纠纷50余起。
取得大专文凭后,常刚和郭强还被调到公司法律顾问室工作,与其他同志一起参与了企业20多起诉讼和非诉讼经济案件。3年前某厂与公司协商,由公司给该厂购置设备联营。由于所签协议不完善,对方乘机否认投资,欠款18万元达3年之久。常刚和郭强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取得了有力的证据,在法庭上一举胜诉,为公司挽回了一大笔资金。经他们努力,近两年,共为企业确认了40多万元的债权,现已收回20万元。几年来经他们审核的200多份合同,至今无一份发生纠纷。原先激起他们自学法律的那桩电器厂拖欠货款一案,也已完满了结。 本报记者
田勇刚 郝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