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讯 国务院日前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清理“三角债”工作。
国务院为此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发出的通知指出,当前,由于市场疲软,产成品积压,工交生产中流动资金不足的矛盾很尖锐,企业、单位之间互相拖欠货款和前清后欠的情况十分严重,已成为影响当前生产正常进行的突出问题,也损害了社会信用。为了缓解这一矛盾,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清理“三角债”工作。各地区、各部门领导同志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把它作为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进行。清欠工作争取在今年七月底以前基本结束。
国务院还要求银行为清理“三角债”投入一批启动资金。为解决前清后欠问题,各企业、各单位必须信守合同,严格执行财务结算纪律。从今年4月1日起,凡无理拖欠货款的单位,要给收款单位支付日息万分之三的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