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省电子工业厅和省物价局就当前彩色电视机价格问题,向中央驻陕及省属主要新闻单位发表了如下谈话。
自3月15日国务院决定适当调整国产彩电特别消费税和价格之后,不少群众对此次调价有误解,以为这是在前一段市场形成的价格的基础上再次降价。实际上,此次调整仅是在原先国家批准的价格基础上降低。即目前市场上的彩电价格,已是调整过的价格。
这次,国家在降低国产彩电特别消费税的同时,又决定适当调高彩电基价。前一段市场上出现47厘米彩电,每台2100—2200元的价格,是一些企业不顾成本竞相倾销,推出的价格,并非国家核准的零售价,而目前市场上的彩电价格已是国家物价局核准过的价格。 (郝振宇 李薇)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