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我不慎将一枚价值500元的金戒指丢失,被本厂工人王某拣到。我向他索要,他竟然不给。而有些人也起哄说:“人家是拾的,又不是偷来的,给不给是人家的事。”王某听了更理直气壮了。在此情况下,您说我该怎么办?
汉中读者欧阳梅
欧阳梅同志:
首先可以明确告诉你,王某昧物不还的做法是不应当的,其他人所说的“拾物不还有理论”,也同样是站不住脚的。
捡拾他人物品不还而占为己有之所以不妥,是因为物品的所有权属于丢失者。占有他人丢失的物品不还,在民法上称作“不当得利”,不当得利可以产生债权债务关系。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在因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中,取得不当利益的人是债务人,受损失的人是债权人。受损失的人有权要求取得不当利益的人将不当利益还给自己。因此,检拾者不归还他人丢失的东西不但无理可讲,而且是一种违法侵权行为,失主可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那么,你该怎么办呢?建议你先向王某所在的组织反映,争得他们的支持,索要回属于你的戒指。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你也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返还原物。相信有组织和法律作后盾,你珍爱的金戒指一定会完璧归赵的。
(百事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