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事通:
我原在县广播站工作,属“亦工亦农”性质,后从广播站应征入伍,在部队又提了干,此后,又从部队集体转到地方企业。请问:我的工龄计算可否按国家劳动总局(80)劳险便字41号文中的规定办理,从“亦工亦农”时算起?请给予答复。
西北航空公司飞机维修厂 韩莹祥
韩莹祥同志:
根据(80)劳险便字41号“关于‘亦工亦农’工的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中规定:招工、顶替前最后一次在本单位当“亦工亦农”工的连续工作时间可以与被录用为固定工以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的精神。你入伍前在县广播站工作,属“亦工亦农”,并未招工或顶替。因此,你的工龄只能从应征入伍之日算起。
百事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