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事通:
我一九七七年元月高中毕业后,于一九七七年三月响应党的号召,到农村插队劳动,又于一九七八年十月考入师范学校,一九八〇年分配到学校任教,请问,我参加工作的时间及工龄如何计算?
商州市沙河乡中心小学胡益民胡益民同志:
来函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劳人培(一九八五)二十三号《劳动人事部关于解决原下乡知识青年插队期间工龄计算问题的通知》中规定:由国家统一组织下乡插队的知识青年,在他们到城镇参加工作以后,其在农村参加劳动的时间,可以与参加工作后的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他们参加工作的时间,从下乡插队之日算起;
二、《陕西劳动》一九八五年第六期《劳动保险问题解答》称:下乡插队、插场的知识青年,凡在一九七〇年到一九七八年期间被推荐(或自己报考)到大、中专学校和技工学校学习,毕业后分配了工作的,其上学期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
根据上述规定精神和答复意见,你参加工作的时间应该由一九七七年三月算起,其插队、上学及参加工作后的时间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百事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