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正工会各项职能的关系,是各级工会组织端正指导思想,搞好工会工作的关键。但是,在如何理解工会各项职能的关系上,有些工会干部还存在一些模糊认识:有的把工会职能割裂开来,在工作中往往顾此失彼;有的甚至把工会的职能对立起来,影响工会社会作用的发挥。因此,正确理解工会各项职能的关系仍是摆在各级工会组织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中国工会“十一大”确定了工会的四项职能:即维护职能、建设职能,参与职能和教育职能。这是从我国工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出发,在总结社会主义工人运动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它是一个完整的有机体,是密切联系不能割裂的。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全国人民的总体利益同职工群众的具体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但是,总体利益同具体利益之间、职工群众和其他社会利益群体、职工群众内部也会产生某些矛盾,腐败现象和官僚主义也会侵害职工群众的利益,因此,在维护总体利益的同时,维护职工群众的具体利益仍然是工会组织存在的基础。充分发挥工会在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方面的作用,既是社会主义建设不可缺少的条件,又是维护职工权益,调节社会矛盾,保证社会安定和经济稳定的需要。工会是广大职工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对广大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文化技术教育,提高职工群众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科学文化水平,不仅可以推动经济建设事业的发展,又可以使广大职工坚定改革开放和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这同样是维护了广大职工的根本利益和具体利益。
工会的维护、建设、参与和教育的职能既然是密不可分的有机整体,那么工会组织只有全面履行四项职能,才能充分发挥工会的社会作用。应当指出,在对工会职能的理解上要把握两点:一、当前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按照党的基本路线和全国人民的中心任务,工会工作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表达和维护职工群众的具体利益,这是充分履行工会各项职能的基本原则。二、根据党在不同时期的工作中心,以及工会工作的实际,在一个时期完全可以强调工会的某项职能,例如,在全国工会十一大时,鉴于长期以来工会的维护职能软弱,而改革全面深化中各种利益矛盾又大量发生,提出需要强调强化工会的维护职能;在经济调整中,鉴于目前经济形势比较严峻,强调强化工会的建设职能,这些无疑都是对的,但是在强调这些职能的同时,亦应注意不要顾此失彼。
(李天宝)?(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