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文·
在市场上买东西,常常看到“缺一罚十”的安民告示,令消费者感到放心。可是,对在邮电部门订阅的报刊“缺斤少两”问题,却不知何处投诉,如何处罚?
按说,订户在订阅报刊时,已按规定交纳了所有费用并领取了订阅收据,邮电部门与订户的契约关系已经成立。可是,所订的报刊却常发生“断线”现象,屡屡询问也很少见下文。笔者所在单位,一些热门报刊如《星期天》、《每周文摘》等曾多次短缺,某单位订的《陕西工人报》连续两周未见送来。询问起来,总是说查,总也查无音信。一位知情者告诉笔者,这些短缺的报刊似乎大都在某一个环节被某些捷足先登者“卡”住了,结果只能是订报者看不到报。
眼下正是报刊征订旺季,邮电部门应当重视报刊投递“缺斤少两”问题,保护订户利益。并认真查处窃取报纸的人,以免给“人民邮电”的脸上抹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