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灞桥区教育系统坚持乡镇级教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了教工的民主权利,为教工办了实事。
灞桥区于1983年就普及了教代会制度,对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教工代表充分讨论提出意见、建议。去年,该区实施普及六年制义务教育,广大教师提出建议300多条,百分之六十以上被采纳,在全省以农村为主的县区中率先通过了“普六”验收。近几年,教师们意见最多的是教师住房和民办教师工资待遇问题。教代会将意见反映上去,区委、区政府决定每年由区财政拨款40万元,并发动教师集资,三年内要基本解决。今年已新建和改造旧房7030平方米,为143户教师解决了住房。民办教师工资待遇也由人均40余元增加到90余元,经济条件较好的席王乡人均达128元。一些乡镇的民办教师和公办教师一样享受了洗理费、降温费、取暖费、书报费等各项待遇,安定了民办教师的思想情绪。对少数行政领导的经济问题及工作作风等问题,教工代表提出意见,经查证落实,已有三名小学校长受到处分。
(争中良 倪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