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新年伊始,省人事厅、财政厅传来消息:我省决定从今年一月起,全省各级国家机关、党派、人民团体工作人员的奖励工资,由全年人均180元改按全年人均不超过300元的标准发放。有收入的事业单位,凡执行国家规定奖金制度的,如教育、科研、卫生、文化和基层税务等事业单位,仍执行国家规定的奖金限额;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亦仍执行原来的奖金制度,均不能比照执行上述规定。
全省各级国家机关、党派、人民团体及事业单位,无论执行何种奖励(金)制度,其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标准,从今年一月起,在原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0元,计入离退休费总额(不纳入退休费基数计发)。企业性公司,凡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的,其离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标准亦在原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0元,计入离退休费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