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事通:
为了计划生育,我最近给孩子领取了独生子女证。请问领取该证可享有哪些待遇? 读者 吴任
吴任同志:
接到来信后,我们走访了省计生委等单位,现答复如下:
《陕西省计划生育条例》第21条规定:14周岁以下的独生子女,经父母申请,所在单位核实,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批准,发给《独生子女证》。
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孩子及其父母享受以下优待:
1、独生子女保健费。独生子女的父母为国家工作人员、职工的,从领证之月起至14周岁,每月发给独生子女费5元,由所在单位的福利费开支。开支超过福利基金、福利费1/3的,超过部分在本单位行政费、事业费或企业税后提留资金中解决。
独生子女保健费,由父母双方所在单位各发一半。
2、对独生子女及其父母在分配住房、划分宅基地方面,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照顾。吃商品粮的独生子女从领取《独生子女证》之月起至14周岁,粮食部门每月增供食油50克。对独生子女在入托、入学、招工、就医、健康检查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照顾。
百事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