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最近制定的《干部调配工作规定》对干部调配范围和条件做出如下规定:
各级人事部门可据下列原因之一,在国家机关和事业、企业单位之间调配干部:改善干部队伍结构进行的人员调整;满足国家重点建设、重大科研项目及国家重点加强部门的需要;充实基层单位,支援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补充国家机关和事业、企业单位人员空缺;安置因单位撤销、合并或缩减编制员额而富余的人员;调整现任工作与所具有的专业、特长不相适应的人员;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或其他特殊困难;符合政策规定的易地安置;满足国家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其他工作需要。但是,见习期未满的干部和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干部不得调动。
干部因工作需要跨地区调动的,一般应夫妻同调;干部跨地区调动,有关部门可根据其申请,按有关规定办理家属随调或随迁手续;具有全民所有制身份的干部调到非全民所有制单位,其全民所有制身份可以保留。
(据《信息日报》)之快,原因何在?原料涨价、生产成本增当然是个重要原因,么,还有别的原因吗?一位出版社社长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