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事通:
请问职工因病事假等原因缺勤时,能否照样享受国家规定的粮食、副食、肉食等各项价格补贴?有些单位规定:职工缺勤一天除扣发本人当天的部分基本工资和奖金外,还要扣一天各种补贴,这种做法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陕西长武高新亚
高新亚同志:
目前我国职工所享受的各种补贴,不管是地域性、荣誉性还是生活福利性以及价格补贴,都是国家为了保障职工实际生活不降低而设立的,有些如冬季取暖和职工上下班交通补贴等属于职工福利费用。因此,不宜将其纳入按劳分配的范畴,也不宜作为对职工因病事假缺勤时约惩戒手段。国家有关政策对此也曾做过明确规定,如1979年首次实行副食品价格补贴时,原国家劳动总局(79)劳总险字29号文件就明确规定:“职工生育、生病期间,副食品价格补贴照发”。国务院侨办(79)侨内字272号文件也规定:“归侨、侨眷职工(包括已退休职工)临时出境探亲或办理其他事务,在假期以内的由原单位发给副食品价格补贴,超过假期的不发。”同时国家还规定离退休人员和按国务院1978年104号文件规定退职的职工均照发这些补贴。
按照上述文件精神,职工因病事假而缺勤期间,扣发国家规定职工本人应得的各种价格补贴的作法是不符合政策规定的。百事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