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国的税收与资本主义国家的税收根本区别是什么?
答:从根本上讲,我国的税收具有鲜明的社会主义特色,同一切剥削阶级占统治地位的国家税收根本区别是,我国的税收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为全体劳动人民利益服务的。这是由税收的社会属性所决定的,不同的社会制度下占统治地位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和生产关系的性质不同,税收的性质也截然不同。
在资本主义国家,国家是剥削阶级统治和压迫广大人民的工具,剥削阶级在占有生产资料对劳动人民发生的剥削关系以外,还凭借政治权力,通过税收对劳动人民进行超经济剥削。这些税收收入用在维护剥削阶级的统治上。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国家政权的阶级本质起了根本变化,国家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上,国家政权为代表劳动人民利益的无产阶级所掌握,税收是为全体人民利益服务的。建国40多年来,我国税收为国家积累了大量资金,有力支持了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和改善了人民生活水准。社会主义税收最终通过国家预算支出的形式,分配给了社会的各个方面,不论用于基本建设投资、用于支援农业、科学、文教、卫生等事业,还是用于国防、行政方面的支出,都体现了人民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因此,我国社会主义税收的本质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②
(晚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