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西北电管局根据当前用电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于上月下旬向在陕各供电局及有关单位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公开电力政务,接受用户监督,完善停电管理制度。
《通知》对完善停电管理的有关问题,重申了如下规定,要求对事故停电要严格执行调度命令,认真做好记录。停电后,应即告知地方政府和重要用户,并说明停电原因;对计划检修停电,供电部门应于每月底前对下月计划检修的馈路逐日、逐时做出书面安排,并须采用报纸、电视、广播、通告、通知等多种形式通知用户,对重要用户,应于7天前以书面通知到户。对临时检修停电,在特殊情况下必须临时停电时,应提前申请,经供电局(电力局)主管领导审批,并须于前一日通知到主要用户;对超计划用电指标拉路停电,凡用户超指标用电,应执行“谁超谁限”,由超用单位自己把用电限在指标以内。如不限或限不到指标以内时,电业部门的用电管理和调度机构应执行“谁超限谁”的办法。限电时应做到,一通知、二警告、三停电,并须做好相应的限电记录,对窃电户停电,窃电者愿接受按章处理时,可不予停电,窃电者不接受按章处理时应当即停电。对欠费用户停电,经多次催收,用户拒不交费时,在停电前,要书面通知用户。(袁林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