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省公路局职工医院药械科采购员张淑欣,在工作中不贪不占、廉洁奉公,两年多来,累计上交回扣款28972元。
张淑欣1975年毕业于大连铁路卫校药剂班,1989年元月调到省公路局职工医院从事药品和医疗器械的采购工作。几年来,她在和贵重药品、金钱打交道的过程中,模范遵守党和政府的政策、法令,廉洁自律,不贪财不爱利,把厂家、商店以“包装费”、“宣传费”等各种名义给她个人送的现金和回扣款,全部一分不少地交给了医院财务科。
张淑欣采购时,始终坚持从国家规定的正常渠道进药,不给假、劣药品可乘之机。经常有些外地来推销药的,找到张淑欣开口便许诺以5%给她个人提成,还有的扬言要给一笔可观的“好处费”……面对这些,张淑欣总是很干脆地一口回绝。两年来,在她完成190万元的采购任务中,公私分明,毫无差错,并先后20多次上交回扣款28972元。(柳江河梓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