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省已有65个县、市的部分单位进行了局部起步和单项改革。从已经进行了房改的单位来看都比预料的情况要好。省总工会最近对250多家房改已经起步和没有房改的企事业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凡领导干部和职工一样参与房改的;凡是相信和依靠广大群众,经过职工大会或职代会讨论通过房改方案的,房改工作就顺利。
但是,也暴露出了一些不利房改,甚或引起职工不满的问题。据省总调查,这些问题主要是:一是一些单位的“突击分房”,或象征性地进行所谓“房改”。即对已经或即将竣工的公有住宅,不愿按房改新办法分配,仍按老办法进行无偿或基本上是无偿分配。职工对此十分不满,说:“这样干,房改怎能搞好?房改步伐怎能加快?”二是一些领导干部搞特殊化,不与职工群众以同等条件和身份一起参加房改。三是多数地区和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还没有把房改真正抓到手里。四是目前的集资(合作)购建这种形式的房改,在政策和管理办法上,没有统一规范,导致这种形式的房改极为混乱。特别是县城的建房面积超标严重。五是只对新配住房实行改革,而对原有住房不尽快提高房租,已经和正在进一步引起这两部分职工和干部之间的承受能力的不平衡,不利于房改的推进。六是目前房改政策与清房政策,有的界限不够明确,产生了一些混乱,对这两项工作都有一定影响。
因之,广大职工群众在拥护房改,希望房改步子迈得再大再快一点,以通过改革尽快改善自身的住房条件的同时,还殷切要求有关部门尽快采取坚决、有效的措施,真正解决一些单位搞“突击分房”和象征性“房改”的问题;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房改,主要领导人亲自抓这项工作;基层单位制定房改方案时,要象上海市进行全民讨论那样,必须经职工大会或职代会讨论、通过,充分听取群众意见,使方案更加符合实际,更加完善,有更坚实可靠的群众基础,得到大多数职工群众的拥护和支持;还要求尽快对以集资(合作)购建为主要形式的房改政策,进行必要和可行的统一和规范。如建筑面积、减免税费、单位和职工出资比例等。切实加强指导,防止和克服放任自流,各行其是,使房改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当前,房改已成为居民茶余饭后的主要话题之一,居民们对房改的思想准备以及承受能力日益增强。我们相信,在全省干部群众的不懈努力下,我省的房改工作一定能够取得成就。
本报记者 曲亚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