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纳税保证有哪几种形式?
答:有货币保证、实物保证、信用保证、实业保证和提供保证人等五种形式。
(一)货币保证:纳税人的货物运抵销售地点办理税务登记时,税务机关根据具体情况,依照税法规定,匡算其应纳税额,由纳税人预付相当于应纳税款的保证金,待货物销售后,再办理纳税手续,多退少补。亦称纳税保证金。
(二)实物保证:纳税人不能提供货币保证时,可以留下价值相当于应纳税额的实物作保证,待缴清税款后如数退还。
(三)信用保证:纳税人或亲属、朋友以机关团体发给的信用证件作为保证,待纳税后退还。信用证件一般包括居民户籍证件、居民身份证、单位工作证、渔民出海证件或其他有价证券等。
(四)实业保证:纳税人或其亲属、朋友以自有的实业(财产)作为保证,待纳税后注销“取保”手续。纳税人为纳税保证提供的现金、实物、证件等,由税务机关发给“纳税交保清单”,作为收据,待办理纳税手续后退还税务机关。
(五)提供保证人: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保证人,保证人向税务机关出具身份证件和书面保证,说明纳税人如果逾期未进行纳税清结,由保证人负责缴纳税款,承担纳税人义务。 ? (张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