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什么是抗税?如何处理抗税?
答:抗税是指纳税人拒绝遵照税收法规履行纳税义务的行为。如拒不依法缴纳税款;拒绝接受税务机关的纳税检查;聚众闹事,围攻税务机关,殴打税务干部等。对于抗税者,税务机关除令其限期照章补缴税款和处以所抗税款五倍以下的罚款外,还可以根据纳税人抗税的具体情况,加罚5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于直接责任人和唆使、包庇、支持抗税行为者,可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问:当纳税人拖欠税款、滞纳金、罚款,屡催无效时,税务机关可采取什么措施?
答:如果纳税人拖欠税款、滞纳金、罚款,经催缴无效时,税务机关可以酌情采取以下措施:(1)正式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扣缴入库;
(2)扣除从事临时经营纳税人的部分货物,限期缴纳,逾期不缴者可以将所扣留货物作价抵缴其应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
(3)吊销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收回由税务机关发给的票证,限期缴纳;
(4)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纳税人的营业执照,停止其营业,限期缴纳;
如果采取上述措施无效,税务机关将提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纳税人违反税收法规,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张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