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保险货物在水路、铁路、公路和联合运输过程中,因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能够及时得到经济补偿,并加强货运的安全防损工作,特举办本保险。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按责任范围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其基本险责任主要包括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如火灾、爆炸、地震、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滑坡、泥石流以及运输工具发生碰撞、搁浅、倾覆、沉没等造成的损失。综合险除包括基本险责任外,还负责因受震动、碰撞、挤压而造成的货物散失、渗漏及因铁路承运人责任致使货物发生丢失、短少、污染、变质、损坏的损失责任。保险责任期限是从发货人的仓库到保险单注明的收货人的目的地,保险金额按货价或货价加运杂费计算,保险费按运输货物的不同类别,分六类七个档次计收。
(完)●牛晓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