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事通先生:
我父亲在地质单位工作,现已到退休年龄。请问父亲退休后我以城镇待业人员身份能否顶替?国家有无什么特殊规定? 商洛 雪珂
雪珂同志:
国务院1986年发布改革劳动制度四个规定的通知(国发(1986)77号)中已明确:“子女顶替”制度和“内招”职工子女的办法都必,须废止。但又对劳动强度大、工作条件差的矿山井下、野外勘探、森林采伐、盐业生产这四个行业的“内招”职工子女问题有比较灵活的规定,除此之外,其他行业不能再实行“内招”职工子女的办法。您的问题,可与您父亲所在单位或上级部门联系,按照该行业或单位的有关规定办理。 百事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