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让
1931年2月,于右任担任了国民党中央监察院院长。他宣誓就职后,意欲创建一个廉明的吏风,荡涤污浊,鼎新政治。
于右任在人事和条例方面整顿了监察院之后,就开始清理积案。同年4月16日,监察院弹劾了四川綦江县县长吴国义违法滥刑、江苏灌云县县长胡剑锋违法吞款贪赃,并把他们交行政院撤职查办。这一举动使舆论哗然,然而在触及到某些“大人物”时,便招来了当权者的激烈反对。
1933年,铁道部部长顾孟馀在向外国采购铁道器材时,有丧失主权、贪污舞弊之举。监察院查明后提出弹劾,将此案移交国民政府,案情公布于众。汪精卫对此大为恼火(时汪担任行政院院长),竟提出要修订弹劾办法,以限制监察院对重大案件的弹劾权。于右任愤而提出辞职,返回陕西老家,以示抗议。监察院的委员亦宣布全体辞职,表示与于右任同进退。此案从6月拖到10月。这时,蒋介石出面斡旋,尽管汪精卫的修改补充意见没通过,但顾孟馀也逍遥法外,没受任何惩戒。这件轰动全国的大案不了了之。于右任拂袖悲叹:“为民鸣不平之难矣!”
到了五十年代,蒋介石挟持于右任逃往台湾,于右任仍任“监察院”院长。1954年6月,俞鸿钧担任“行政院”院长。俞上台后,还占用“中央银行总裁”公馆,公馆里的所有开支,均由中央银行支付,仅房屋的租费每年就多达三十六万元以上。并且俞本人任人唯亲,其弟俞鸿润为中央印刷厂协理,其婿缪启威、李福泰担任“中央银行”要职派驻国外等。
监察委员了解了事实真相后,传俞来监察院回答质询,俞置之不理。监察院派员到中央银行和行政院查帐,竟被拒之门外。于右任愤慨已极,乃于1957年12月10日亲自来院主持会议,通过了对俞鸿钧的弹劾,并将弹劾内容向新闻界公布。使俞处境极为狼狈。
此时,蒋介石又站了出来。蒋介石在1958年元月的一次会上说:俞院长对国家卓有功绩,当年若非他将中央银行库存的黄金运来台湾,使我们养兵整训,又何来今日基础?蒋瞥了一眼于右任,提高嗓门说道:院与院之间发生争执时,可由总统召集有关院长会商解决之。……为何不走这条途径?现在造成弹劾案,中外舆论哗然,处理上实在不对。……
这样于右任的整顿吏治,刷新政治的宏愿也就只能成为泡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