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榆林地区工会与地区行署在近日召开的联席会上议定了做好关停并转全民企业职工安置工作的有关问题。
这次会议议定的事项主要有:鼓励关停企业职工开展自救生产经营活动,凡是关停企业的职工,允许从事开发性生产,从事商品流通,从事第三产业。鼓励待工职工为企业积极推销积压产品,可按推销收入额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奖励销售人员。允许企业职工持户口和本企业工会出具的介绍信,到当地工商部门优先办理临时营业执照,在指定地点经营、减收或免收管理费;使用市场摊位或设施的,酌情收取租赁费、使用费。允许关停企业职工从事日用小商品、蔬菜、水果等商品的批发业务和长途贩运。从事个体经营,金融部门应优先给予小额贷款,纳税确有困难的,税务部门可酌情予以减免。 (雷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