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长期以来,我省在招工管理工作中存在着招收录用手续繁琐、审批环节多、工作效率低,各项收费偏高等问题,给企业和招用的职工都增加了不少负担。为了切实落实企业的用人自主权,为搞好企业服务,最近经省政府批准,我省下发了《关于改进招工作的补充规定》,提出了改进招工工作的具体措施。
这些措施的内容包括:一是坚持国家规定的招工原则,招工单位对本单位和社会待业青年要一视同仁,不能搞变相内招。二是企业自定招工人数,“工效”挂钩企业在国家下达的劳动计划内可自行确定招工人数;非挂钩企业,因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所造成的缺员,可自行招收补充。三是企业自主招用工人,招工单位按规定制定的招工简章,经县以上劳动部门审查后,自行组织报名、考试考核、政审和体检等工作。四是简化招工管理手续,从今年起,全省新招工人实行统一的“一表二册”办法,其他卡册表证一律废止。五是严格收费标准,今后企业向个人收取的报名费,比照技工学校的报名费标准,即招收技术工人每人不得超过8元,招收非技术工人每人不得超过3元,体检费按全省统一医疗收费标准收取;企业向劳动部门缴纳的劳动合同鉴证费每人不得超过5元,“一表一册”成本费不得超过1.5元。 (于午顺)?